一.质量要求
- 感官要求:应具有天然的色泽,如红葡萄酒呈现紫红色、深红色、宝石红色等,白葡萄酒为微黄带绿、浅禾秆黄色、浅黄色、金黄色等,桃红葡萄酒则为淡红色等。葡萄酒应澄清透明,有光泽,无浑浊、沉淀及肉眼可见的杂质。同时具有纯正、浓郁、和谐的果香与酒香,不得有异味。口感应醇厚、丰满、协调,不同类型的葡萄酒在甜度、酸度、单宁等方面有不同的表现,如干型葡萄酒口感干爽,甜型葡萄酒甜度适宜,红葡萄酒单宁平衡较好,白葡萄酒口感清爽等,余味悠长。
- 理化指标:酒精度一般在 7% vol 至 16% vol 之间;总酸(以酒石酸计)通常在 4.0g/L 至 8.0g/L 之间;挥发酸(以乙酸计)应不超过 1.2g/L;干浸出物含量对于白葡萄酒应不低于 16.0g/L,红葡萄酒应不低于 18.0g/L;甲醇含量不得超过 400mg/L;葡萄酒中不得添加合成的着色剂、甜味剂、香精、增稠剂等。
- 卫生指标:铅等重金属含量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,细菌总数、大肠菌群、肠道致病菌(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等)不得检出或符合相应的限量要求。
- 原料要求:应使用优质的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,葡萄应达到适当的成熟度,无病虫害、无腐烂、无变质。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并具备可追溯性。
- 加工要求:生产过程应符合《葡萄酒厂卫生规范》(GB 12696)等相关标准,严格控制发酵、陈酿、澄清、过滤、灌装等工艺环节,确保葡萄酒的质量稳定。例如,发酵过程中要控制好温度、时间、酵母的使用等参数;在陈酿过程中,要选择合适的容器和环境,促进葡萄酒的风味和品质形成;同时,要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,如二氧化硫等,其使用范围和限量应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)的规定。
- 标签要求:应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)和《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》(GB 10344)的要求,清晰标注产品名称、原料与辅料、酒精度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厂家、产品类型、执行标准等信息。如果是年份葡萄酒、品种葡萄酒或产地葡萄酒,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注。
此外,葡萄酒生产企业还应遵守《葡萄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》(GB/T 23543)等推荐性标准,以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。在国际上,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(OIV)也有一系列相关的标准和规范,对于全球葡萄酒的生产和贸易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。